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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证书考证培训

发布时间 2013-01-04 15:46:36

1. “检验工”概况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通知,为科学地规划和指导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已先后分三批对总共28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91日起,对28大类食品中的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调味料、酱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在国家对食品生产企业要求越来越严格的新形势下,食品生产企业中检验人员的任职资格已成为影响企业能否达标的重要因素之一。

食品检验工已列入了国家强制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下面简称《规定》)、《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处以罚款。

2. “检验工”考证培训班的特色

1)我校技能鉴定站是省内第一家承担“检验工”技能鉴定的站点,拥有发酵生产技术娴熟的师资队伍,参与“检验工”鉴定题库开发,培训经验丰富,培训设施齐全,历年学员的“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达100%

2)根据培训对象的需求,食品与生物工程系可开展食品检验中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证培训,使学员熟练掌握检验知识和操作技能,具备相应等级的应试能力,并组织学员报名参加技能鉴定。

3)对于学员集中的单位,如果具备培训设施,食品与生物工程系可派遣教师前往开展培训。

4)经培训以及技能鉴定,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检验工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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